村网通总站 中心村 zhongxin.nync.com 欢迎您!
本招标项目邵阳县塘渡口镇初级中学科教楼工程已由邵发改[2017]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邵阳县塘渡口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邵阳县塘渡口镇初级中学科教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张家冲
2.3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1栋4层框架式结构的教学楼,总建筑面积2747.7平方米。招标规模约366万元(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4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科教楼的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不包括墙面所有保温、室外检查井、化粪池及安装工程。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建筑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依法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工程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开标时投标人须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和其他原件一起递交;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邵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县支行
银行账号:943004010010868888
投标人需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邵阳县塘渡口镇初级中学科教楼工程;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6:00(北京时间)以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4 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从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17:00时止在邵阳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yggzy.4008705191.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50元/套;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yggzy.4008705191.net/)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
行下载。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4日9时30分;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邵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交网上打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订单交易记录,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邵阳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yggzy.4008705191.net/)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 本项目招标人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必须先到招标人处了解和熟悉现场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该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和风险,并领取现场踏勘通知书,以便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逾期后果自负。
招标人名称:邵阳县塘渡口镇初级中学
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张家冲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787390399
联系人:刘先生蒋先生
电话:13574965828、18073982177